3-3 级配砂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 303-2007)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以及配砂石填筑地基或进行地基处理。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石
屑或其他稳定性好、透水性墙的无害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当
有实验依据时,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粒径 20~50mm的碎石或卵石,
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1.2 级配砂石材料, 碎(卵)石含量不得超过 50%,不得含有草根、 垃 圾
等有机杂物。含泥量不宜超过 5%,用做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 3%。碎
石或卵石最大粒径补打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 2/3,并不宜大于 50mm。
2.2 主要机具
一般应备有人力夯、蛙式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 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
喷水用胶管、 2m靠尺、小线或细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