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 303-2009代替Q/BQB 303-2003BZJ 303-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碳素及低合金结构钢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纵切钢带,以
建筑、桥梁、船舶、车辆等结构件,部分在进一步加工、热处理后使用于机械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