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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景观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
1 、审查范围: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
发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均须进行绿化设计方案审查。
2、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申报报告;②经批准
的详细规划图;③设计单位绿化设计资质证书;④绿化设计
方案。
3、审查时间:对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
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准后、施工许可证申领前,到市
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办理绿化设计方案审查手续,与项
目质监、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对已开工的房地产
开发,建设单位应在绿化工程施工前抓紧办理审查手续。
4、建设单位申报材料齐全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
口通知市建委公用办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查看,对
绿化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提出初审意见。
方案完善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签发《安庆市绿化设
计方案审查通知书》 。建设单位据此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