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聊安委办发 [2008]24 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大
大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省政府安委
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的通知》
(鲁安办明电, 2008? 20 号)要求,决定用 3 个月的时间,对
全市化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全市化工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检查方案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研究制定本县(市、区) 、本部门检查实施
方案,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认真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
作,确保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聊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2
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省化工企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