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工地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办质 ,2013?11 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
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工地”,
是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应达到我市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 ,经县 ,市、区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市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坚持“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