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架子工
13.1 一般规定
13.1.1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 不得患有高血
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
13.1.2 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 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
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13.1.3 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
配合。
13.1.4 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
后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3.1.5 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 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
和拆除脚手架。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
13.1.6 作业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杂物。
2. 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