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施工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范
1.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件和脚手板必须满足质量要求,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有关规定,搭设脚手架所用的杆柱采用金属钢管。 禁止使用以下不合格的产
品:
1.1 钢管的端部切口应平整,禁止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的钢管;
1.2 扣件与钢管贴合面必须严密整齐,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
1.3 扣件活动部分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 1mm;
1.4 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 5mm;
1.5 严禁使用加工不合格、锈蚀和裂纹的扣件;
1.6 不得有超过允许的变形和缺陷。禁止使用有扭纹、破裂和横透疖的木板;
2.在搭拆脚手架时,脚手架的钢立柱不能直接立于地面上,应必须加垫木板,
垫板厚度不小于 50mm,脚手架颜色要求必须黄黑相间;
3.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一步
的纵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