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
一、推广产品范围及要求
(一)推广产品为贮热水箱容积在 0.08m3-0.60m 3之间的紧凑
式、分体式家用太阳能热水器。
(二)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标准 GB/T 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
术条件》的要求,产品能源效率达到国家标准 GB26969-2011《家
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 2级及以上水
平;
2.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产品性能和能效检测;
3. 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4. 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 该品牌的太阳能热
水器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
(一)申请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承诺年推广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数量不少于 5 万台 (套);
3.拥有所申请推广高效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自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