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供电局客户业扩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
(试行)
1. 总则
为规范营配一体化客户业扩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化移交工作, 提高工作的及时性和
效率,实现业扩工程数据与生产数据的集成,保证营销、配网基础数据的实时性、准确
性和一致性,满足生产业务、经营管理应用需要,根据《广东电网公司客户业扩工程资
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试行) 》,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基于 GIS平台的营配一体化系统技术、 管理规范之十四——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
管理规范》(S.00.00.09/Q100-0001-0906-5520 )
《广东电网公司客户业扩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试行) 》
(S.00.00.04/G100-0014-0911-6939 )
3. 术语与定义
3.1. 客户业扩工程
本规定所指客户业扩工程, 包括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 10kV 及以下客户用电报装工
程,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