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物 价 局 文 件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价服( 2004))483号
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
....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 《关
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1999]2225 号)
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
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5年 1 月 20日起施行。
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工程
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苏价工 [1997]60 号、苏建定
[1997]49 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二○○
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各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