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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综 合 说 明
一、编制概况 (2008-11-06 15:57:02)
本综合基价分上、下两册。其中只包括了普通装饰项目,其他装饰项目见 2003年《全国统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
2003年 7月 1日后新开工工程按本综合基价计算。 7月 1日前竣工和已开工的工程仍执行 1998
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
二、编制原则及依据
(一)编制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2.适应当前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需要。
3.以 199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参照 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
定额》(土建工程)及 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4.适应当前施工技术的发展,满足新材料、新工艺在计价方面的需要。
5.综合基价的项目划分齐全、步距合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