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结合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中发 [2005]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
产能力若干政策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办函 [2005]16 号)精神,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
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要将小型农田水利建
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现就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进一步推进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中应安排一定的资金, 加强对小
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不可少的工程, 对于
改善农田灌排,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