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适用于业务体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员工) ,包括主管和普通职员。
三.业务体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行政管理及处罚条例
一.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
1)到岗时间: 8:50
2)上岗时间: 9:00----17:00
3)午餐时间: 12:00—12:45(安排值班,不允许空岗)
4)值班时间: 延至 18:00
2.员工超过到岗时间 10分钟仍未到岗,视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 50元,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批评警告,
当月迟到达三次,业务体可决定该业务员的去留。
3.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提前离岗(包括值班时间) ,视为早退,按迟到规定办理。
4.考勤制度由主管负责,定期向经理上报考勤表。
5.主管安排员工排班表,报经理确认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