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发改收费字 [2008]571 号
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 (物价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省物价局、 省建设厅关于制定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通
知(辽价发 [2008]100 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
关于制定《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价发 [2008]100 号
各市物价局、建委: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辽价发 [2007]1 号 ),经过一年多
的实践, 对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 规范收费行为, 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