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建人教〔 2012 〕4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 原省建设厅 《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人发〔 2004 〕74号)精神,现将 2012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
称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初级报考条件
土建类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 1年以上。
(二)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 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 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 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4年以上。
二、专业设置
初、中级考试均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