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
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 年 05 月 16 日 点击数: 10867
晋建标字〔 2014〕8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劳务价格的上涨, 引导发、承包双方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正确计算人工
费,使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单价与当前劳动工资政策相符, 尽量贴近市场的劳务价格, 根据山
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西省 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晋人社厅
发〔 2014〕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
办发〔 2014〕24号)文件精神,我厅对山西省建设工程的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
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晋建
标字〔 2013〕71 号)的基础上,对 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