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
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
项审查技术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查。 2010 年 10 月印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
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 [2010]109 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 5月 21日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gczl/201505/t20150528_220992.html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
定》 (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