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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 XXXX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有效应对
重污染天气,按照京津冀“ 2+26”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统一要求和《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济政办字
[2017]151 号)、《济宁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济
建建字 [2017]112 号)、《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嘉政
办发 [2017]123 号)及《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嘉住建字 [2017]187 号)总体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XXXX建筑工地现场。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 2012),环境空气质
量指数( AQI)大于 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 5级(重度污
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以人为本, 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