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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 执行《矿山安
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
程》,保证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促进职工遵章守纪,达到安
全生产的目的。 根据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 煤业管理公司有关
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 结合我公司实际, 逐步完善安全奖惩规
定,做到有章可依,违章必究,从严治企,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 凡我公司职工,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如有
违犯,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资历深浅,年龄大小,均按
本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第 3 条 每个职工都要规范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政策、 法
令、决定、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地完成本职工作。
第 4 条 安全奖惩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基础, 在奖励上坚持
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 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在处罚
上坚持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并辅之以思想教育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