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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
定
(2012版)
1 总 则
1.1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保证检测工作
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
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并通过省级以
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 检测人员必须持有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1.3 本规定中的抽样数量均按单体工程计算。
1.4 本规定中未涉及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1.5 未按本规定进行检测的单体地基基础工程,不得予以验
收。
1.6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
测,必须遵守本规定。
1.7 本规定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解释。
1.8 本规定自 2012年 XX月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