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 木护墙、木筒子板安装工艺标准( 943-1996 )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高级民用建筑及有特殊要求建筑的木护墙及木筒子
板工程的安装。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木材的树种、材质等级、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有关施
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1.2 龙骨料一般用红、白松烘干料,含水率不大于 12%,材质不
得有腐朽、超断面 1/3 的节疤、壁裂、扭曲等疵病,并预先经防腐处理。
2.1.3 面板一般采用胶合板(切片板或旋片板),厚度不小于 3mm
(也可采用其它贴面板材),颜色、花纹要尽量相似。用原木材作面板时,含水
率不大于 12%,板材厚度不小于 15mm;要求拼接的板面、板材厚度不少于 20mm,
且要求纹理顺直、 颜色均匀、花纹近似,不得有节疤、 裂缝、扭曲、变色等疵病。
2.1.4 辅料:
2.1.4.1 防潮卷材:油纸、油毡,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