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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审查意见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
令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和区县城乡建委核验,我委近期对重庆华
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家企业申请造价咨询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
了审查,并进行了集体会审, 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 (审查情况附后) 。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
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年月日前送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
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
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号楼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