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发[ 2013]70号
关于印发《杨柳塘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有关单位:
《杨柳塘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业经
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柳塘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六月十日
杨柳塘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我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
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
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举报范围
1、“三合一”企业情况,即企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
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住宿或员工集体宿舍的现象。
2、公共娱乐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
道门上封闭或上锁等情况。
3、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危险化学品包括: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