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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评分表
序号 评价内容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JGJ59-2011)检查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 75 分—79 分得
50 分;80 分—84分得 55份;85 分—89分得 60分;90
分—94分得 65分;95分以上得 70分。
70分
2
执行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
建设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
其标准化建设规定的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不健全或不落实的, 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不按照
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的, 不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编制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 不按照规定对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等进行进场查验或验收的,不按照规定在制
定或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