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线条外装饰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做好 建筑外墙所有 EPS线条装饰,甲方采用乙方的
装饰服务,双方协商如下:
1、品牌价格及数量:
其他
合同价(含设计、材料、运送、安装等款)共计 元。
2、A.甲方提供必要的水、电、砂浆、安全搭架、焊接钢筋、起重
等配套设备材料,并尽可能提供安装工人的食宿方便。
B.乙方正确安装,保质、保量。乙方只负责构件安装,不包灌浆、
批灰、防水、防接口收缩裂缝、喷涂等后续工程。
C.甲方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安装前提出,不超出工作量,否则由甲方
承担。
D.安装日期(条件是装好塑钢窗、搭架齐好、粉好头操、天气无雨
雪)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确保乙方及时安装,如减少安装,减少
部分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损失,如添加另外洽谈。
E.乙方接受甲方监理,有问题及时对安装工人提出,构件安装后做
上外涂则视为通过验收。
3、恪守信用,按时安装、付款,违约每天按发生金额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