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0.1-2002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A 30《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分为五个部分:
——第 1 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第 2 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第 3 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第 4 部分:固定消防汞组给水设备;
——第 5 部分: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
本部分为 GA 30 的第 1部分。
本部分代替 GA 30—1992《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 GA 30—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名称修改为《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 1部分:消
防气压给水设备》;
——总体编排和结构按 GB/T1.1—2000 进行修改;
——第 2 章取消了对“ GB 528”、“GB 531”、“GB 755”、“GB 998”、“GB 1497”、
“GB 2555”、“GB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