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标准 GB 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i. 为适应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需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
公众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不受危害,制定本规范。
ii.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估纤、化肥等建设工程施
工的安全技术管理。
iii.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
iv.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i. 施工用火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各类金属焊接、 切割作业及其他产生火花和明火作
业统称为施工用火。
ii. 固定动火区
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限定的范围内, 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
证即可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
iii. 生命绳
高处作业中专门用来悬挂安全带的绳索。
iv. 临时用电
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提供的、 工程施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