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峪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维
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
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常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
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公寓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党政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仓库、食堂、锅炉房、电教室、实
验室以及汽车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