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业企业
信用管理手册
企业名称(公章) :
法 人 代 表 :
东莞分公司(公章) :
驻莞负责人(签名) :
手 册 编 号 :
备 案 类 型:
发证单位:东莞市建设局
日期: 年 月 日
持《手册》说明
1、此《手册》只限本企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2、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
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3、建筑业企业遗失本《手册》的,应当在《东莞日报》
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4、本手册从发证之日起一年复查一次。企业应在到期
前 30 日内到市建设局申报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办复
查的企业,其手册自行失效。
5、《手册》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企业所持
《手册》为书面版本,书面版本由各企业自行保管,电子版
本由市建设局负责管理。 一经备案, 备案企业名单和 《手册》
的电子版本同步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