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东莞市预拌砂浆(湿拌)生产企业试验室
基本条件
一、人员条件
(一)试验室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 2年以上混凝土试验
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
(二)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检测项目检测员证方可上岗,检测员不
少于 6人。
(三)检测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四)年龄不得超过 60周岁。
(五)不得同时从事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两种检测工作;
(六)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 3 年以上并具有初级以
上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 3人,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的持证上
岗人数均不得少于 3 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七)同时生产预拌混凝土和湿拌砂浆的企业,试验室
人员可以与混凝土资质合并配置。
二、仪器设备条件
(一)试验室配备仪器设备:详见表 7。
(二)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与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