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丰政 [2010]59 号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资产经营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已经县政府常
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土地资产 经营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 8月 13日发
(共印 150份)
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的统一经营管理,健
全土地储备和供应机制,规范土地运作行为,有效地经营土
地,促进我县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和《国
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结合本县实际,
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