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 )、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
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
管,班后锁入橱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
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 )、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
可燃料搭建搁层。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
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
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
过道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
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
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三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 60瓦以上的灯炮,
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四 )、库房 (含门、窗 )必须安全牢固。 易于侵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