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前湾港区四期工程
1— 4#泊位供电、通信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监理单位: 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青岛港前湾四期陆域项目部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2008年 2 月
一、 电器材料控制要点:
1. 主要电器材料订货前,施工单位应该提出样品或看样和有关订
货厂家情况以及单价资料,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由监理工程
师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或招投标,同意后方可订货或者签约。
2. 主要设备在订货前,施工单位应该向监理单位提出申报,由监
理工程师同建设单位进行核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主要设备、材料和半成品检验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证、检
测报告以及检验性结论,并应有记录确认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4. 确因有异议,在见证许可的情况下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按国家规
定进行抽样检测,实验室应该出具检验报告,确认符合规范和
设计要求以及国家技术规程标准,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