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绝采纳工会建议强行解聘员工为何不能索要赔偿金
公司拒绝采纳工会建议强行解聘员工为何不能索要
赔偿金
吴律师:
一家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我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
定,一个月内迟到 5次以上,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前,我由于家中房屋装修,需要购买
材料等曾有 6次迟到。近日,公司据此作出了将我解聘的决
定,并将决定通知了工会。工会出于同情,以事出有因、处
理过重为由,建议公司再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可公司却我
行我素,执意拒绝留我,并再次书面告知工会。我以公司违
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本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请求责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近日也被驳回。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
读者:张艳兰
张艳兰读者:
的确,公司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并无
不当。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