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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我公司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和科学化,根据公文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由公司颁布的公司级文件、管理制度和办法、通知和公告等文件。
3、收文办理
3.1 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部门接到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办公室办理收文手续。
3.2 收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批、分办、催办、保
管、归档、销毁等。
3.3 办公室接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并逐件编号,粘贴文件传阅处理单,并
登记收文登记簿。
3.4 办公室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分送;相关领导阅示后,由办公室按领导批
示意见进行分办。
3.5 传阅文件应于两天内阅毕;有办理期限的,应按规定时限办结。
3.6 办理完毕的来文应由办公室进行归档。
3.7 各部门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