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交(竣)工鉴定流程图
申请
受理
审查
核发监督通知书
公路工程项目交竣工鉴定制度应建立站务会
制度,重大事项须经站务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
后,由批准人签批。
决定
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
应当由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新建、改
建、扩建及维修公路项目,均应当向省公路工
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交(竣)工申请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向申请人出具加盖
本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或者不受理监
督通知书面凭证。
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监督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
查,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监督申请意见。
将监督通知书发放情况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备,
并在省公路质监站网站上对监督通知书的发
放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