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材料的验收程序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理工作情况,
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 主要
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 总结经验教训, 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确定工程质量
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
收。
(1) 交工验收程序
①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的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 应向建设单位提
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②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
● 建设单位在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 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 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 监理单位工程监理 (含变更设计 )情况的报告;
③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 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