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2 发包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 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 以及取得
该当事人 ( 单位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设计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乙方”,指其投标文件己为发包人所接
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咨询机构, 以及取得该
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
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1.4 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 并与其签订分包合
同的 咨询机构。
1.5 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
见的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