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公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1. 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建设质量合格,应进行 交工及竣工验收 ,交工及竣工验收应遵循《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 (交)
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2. 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分部工程 :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 结构部位、路段长度
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 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 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 等划分为若干个
分项工程。(了解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路基路面工程 ) 表 1-3)
3. 工程质量检验 评分以分项工程 为单元, 按 100 分制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 合格与不合格 ,应按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 逐级评定 。
4.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 基本要求、 实测项目、 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