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 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
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
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 是公司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
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1.0.2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
原则及附录 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0.2.1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 根据签订的合同,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 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1.0.2.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1.0.2.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