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
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
资料审查。
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
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 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
定(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
4、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二)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
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
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
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
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