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 3号)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已于 2015年 5月 4日经第 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15年 7月 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 5月 7日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 )委托,由专
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 (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