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擂鼓镇中心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
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
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
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长亲自抓、分管主任靠
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
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教导处、总务处和个人,形成严格监
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 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成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
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