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加强用火管理,保护员工权益,防止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其它施工单位各类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2.1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1992 1999年版)
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2第 344令)
2.4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5577-2007)
2.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2005)
3 名词和术语
无
4 职责
4.1 安环办是动火作业安全主管部门, 负责一级及以上动火作业票的审批和
管理,以及各种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4.2 属地单位负责二级及二级以下动火作业的审批与管理。
5 管理内容
5.1 用火作业证及用火作业人
5.1.1用火作业证
用火许可证是用火的凭证和依据,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