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
包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
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建立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供应机制, 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和土地市场调控, 优化土
地资源配置,发挥土地资产效益,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供地”的原则,结合我
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
一、完善领导体制,加强对土地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充分发挥包头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储备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业
务监管,对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土地储备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
实施;审核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