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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工作报告撰写规范
1.[ 筹备组工作报告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
告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关于其在存续期间开展筹备
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是对整个筹备工作和首次业主大会会
议情况的总结,是业主委员会备案的重要材料之一。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对象是全体业主。
2.[ 撰写主体和时间 ] 筹备组工作报告由筹备组集体讨
论撰写,筹备组组长签字确认。业主委员会备案时,筹备组
工作报告应当作为备案材料之一提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
3.[ 撰写报告要求 ]筹备组应当及时记录筹备工作有关情
况,如实撰写筹备组工作报告,并接受业主的询问和监督。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自撰写完成工作报告之日
起 3日内,将报告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臵公告,公
告时间不少于 7 日。
4.[ 基本内容 ] 筹备组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