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建法 [2000]606 号
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省驻京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专业、 劳务施工活动的发包承包交易行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和《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
交易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管理规定》
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专业、劳务施工活动的发包承
包交易行为,维护交易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