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
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8-03 点击数 :4540
各区、县民防局,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 竣工认可、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和《北京市人民
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对原《北京市人民防空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进行了修订、 补充,现印发给你们。 原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 《北
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京防办发( 2001)74号)及其附表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
九年七月二十日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