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营销中心厨房设备
采购安装合同
甲 方:黄石汉阳造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阳新县三和不锈钢制品厂
工程名称:营销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签约地点:黄石市阳新县荻田产业园
签订日期: 2015年 11月 26日
甲方:黄石汉阳造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阳新县三和不锈钢厂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自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不详之处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一、工程名称:不锈钢厨房设备制作安装工程。
二、工程总金额:人民币 21000.00元(大写)贰万壹仟整元整。
三、付款方式:
首付 30%(人民币: 6300.00元),完工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
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0%;验收合格 6 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
同金额的 10%。
甲方支付进度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税务主管部门
认可的正规发票。
四、工程时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20日内完工。
五、工程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