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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 2004 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工业
[2004]1951 号)要求制定的。
汽轮机、水轮机(包括燃气轮机)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为适
应高参数、大容量发电机组的迅速发展及厂网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格局的形成,本标准从全过程技术监督
的角度制定了监督的任务、措施和技术管理容。
本标准的附录 D、附录 E为规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F、附录 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试验研究分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
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和电力试验研究院